我校召开2014年首次学术委员会会议

时间:2014-03-19 14:5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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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下午,为完成我校首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届满考核工作,学校在第二会议室召开了2014年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校学术委员会除应回避的委员外,其他委员全部参会,科研处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校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张承鹄副校长主持。

会上,科研处处长刘红教授首先通报了我校首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届满考核的基本情况,重点对部分学科带头人等不达标情况进行了介绍,并提出了相关奖励意见。随后,刘红处长详细讲解了《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届满考核细则》,并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在仔细查看我校首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届满考核相关材料后,与会委员就材料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询问,科研处人员一一进行了解答。无异议后,《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届满考核细则》及考核结果在委员们热烈的掌声中顺利通过。

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李存雄校长对此次会议做了总结性讲话。李校长首先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我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要在学术科研上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加强对青年教师科研工作的指导,帮助提高其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二是科研处要尽快修订好《贵州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做好第二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申报准备工作。随后,李校长表示学校将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的发展方针,而学科带头人是学科建设中的首要因素,也是学科建设的关键。因此,学校将加强对我校学科带头人等的培育与培养,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大经费支持力度。最后,李校长强调今后几年学校将努力成为硕士点授权单位,围绕这一重要工作目标,学校将对现有发展态势较好的3-4学科点进行重点建设。

我校学术委员会自2013年5月换届以来,依据《贵州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和权力,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学术事务的管理,2013年共组织召开了10次会议,议题包括审定《贵州师范学院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等4个科研管理文件,评定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推评2013年贵州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推评2013年度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与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推评首届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定2013年校级科研项目,审议我校第七批省管专家第一次、第二次申报人员学术资格,推评2013年职称申报人员名单、评定2013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名单。

2014年,校学术委员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精神,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学校最高学术审议、评定和咨询机构的作用,为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学术繁荣保驾护航。

(图/文 科研处)

李存雄校长发表重要讲话

张承鹄副校长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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