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全省首届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中喜获佳绩

时间:2018-11-11 16:29    点击:
备案编号:2018111101撰稿单位:音乐舞蹈学院发布单位: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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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1月9日至10日,贵州省首届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在贵州师范大学举行,我校选派了6名音乐学专业学生参加了比赛。经过两天的激烈角逐,我校参赛队伍脱颖而出,荣获团体一等奖,此外还收获2项个人全能一等奖,2项个人全能二等奖,1项个人全能三等奖,3项个人单项奖。其中王月、陈志友二位同学均获个人全能一等奖,张俊、吴志国均获个人全能二等奖,龙玉曼获个人全能三等奖,王月获“伴奏与歌唱”项目单项一等奖,陈志友、张俊获得“自弹自唱”项目单项二等奖。

此项赛事由贵州省教育厅主办,贵州师范大学承办,比赛赛制基本参照国家教育部举办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的赛制进行,是我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最高规格的权威赛事。此项赛事旨在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的要求,促进师范类艺术院校(系)培养适应中小学美育需求的专业师资,进一步加强我省美育师资队伍建设。该项比赛既是对各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学质量的集中检查,也是推动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

在两天的赛程中,来自全省17所院校、26支参赛队伍、78名音乐教育本、专科学生进行了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合唱指挥、中外乐器演奏、舞蹈、微课展示等六项基本功的展示与角逐。

我校音乐舞蹈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比赛,将其作为验证办学方向、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在接到教育厅相关比赛通知后,组织各系和教研室负责人仔细研究文件要求,及时制定比赛选手选拔方案。在选拔出参赛学生后根据不同的比赛项目,配备专门的教师对参赛队员进行精心指导。尽管时间紧迫,备赛任务繁重,但是6位选手迎难而上,不断超越自我,在经过短期的备赛后,最终取得了团体一等奖的优异成绩。

此次比赛我院收获颇丰,在接下来的教学工作中,我院将继续探索、继续改革,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继续推进音乐教育教学改革,努力为贵州省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音乐教育人才。

文/图 王晓  审核/马关辉

我校参赛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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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现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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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现场二

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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