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专项——幼儿园教师普通话培训第一期在我校举行

时间:2021-07-07 15:22    点击:
备案编号:2021070703撰稿单位:继续教育学院发布单位:宣传部
技术录入:苏致龙责任编辑:严兴诚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同语同心·乡村振兴”系列活动开展,提升全省幼儿教师普通话应用能力,促进幼儿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由贵州省教育厅主办,省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管理,贵州师范学院承办的语言文字专项——幼儿园教师普通话培训开班典礼于7月6日上午在道德讲堂举行。贵州省语言文字委员会普通话测试中心主任杨震,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韦丹,以及本期培训的全体学员参加会议。开班仪式由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沈微主持。

韦丹代表学校对前来参加培训的学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学员们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强调了此次培训的目的。对本次培训学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本次培训项目的管理团队和教学团队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希望各位学员转变角色,严格遵守培训班的相关管理制度,认真听课、积极练习、虚心求教,按要求完成培训目标;三是希望学员在学习期间,强化安全意识,不缺勤、不饮酒、不晚归,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保护好个人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平安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杨震就本次培训向学员分享了2020年10月13日在北京胜利召开新中国成立以来第四次、新时代第一次全国语言文字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语言文字工作的战略定位,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作出系统全面部署,为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举旗定向。提出了新的二十字方针: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并对参训学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聚焦重点。各级各类学校是我们语言文字工作开展的基础阵地,语言文字对一个人以后的成长和发展非常重要,语言文字工作的展开,特别是推广普通话工作要从小抓起,要培养幼儿学习使用普通话的习惯,扣好幼儿学习语言的第一粒扣子;二是全面普及。注重学校和幼儿园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要注重“小手拉大手”,将“说普通话,讲普通话”延伸到每一个家庭;三是巩固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落实到实处。

来自毕节市金沙县大田乡幼儿园的田七老师作为学员代表发言,他代表全体学员承诺在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规章制度。

沈微作为本次培训的项目执行人和班主任,对本次培训提出两点要求:一是遵守规定,确保安全;二是端正态度,转变角色,珍惜此次培训机会,在现有普通话水平上有所突破。

开班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培训班班主任与全体学员合影留念。

文/图 王冬叶 审核/韦丹

开班典礼

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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