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香港、澳门回归以来,走上了同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宽广道路,“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香港、澳门的论述,深入阐述了“一国两制”方针的科学内涵。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必须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一国”与“两制”的关系,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
从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的情况看,正确处理“一国”与“两制”的关系,需要强调以下3点:一是要强化“一国”观念。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也不是香港、澳门固有的,而是来源于中央的授权。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都要自觉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尊重和维护中央依法享有的权力,决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从事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活动。澳门特别行政区已于2009年制定了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特别行政区也应适时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履行应尽的宪制责任。香港同胞和澳门同胞作为祖国大家庭的成员,还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支持和参与内地的改革发展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二是要尊重“两制”差异。中央政府、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各界人士要相互尊重对方所实行的社会制度,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等,也包括尊重彼此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某些差异。需要指出的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政策,是以坚持一个中国、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为前提的。这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根本。香港、澳门各界人士要尊重国家实行的政治体制,尊重内地的司法制度。三是要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完整体现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对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对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把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就能确保“一国两制”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