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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活动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1月1日起施行,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通知》,要求各个学院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我院基层党委要求各个班级采取网络学习、主题班会、社会实践、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致家长的一封信以及网络新媒体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条例》,认真学习《条例》原文,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及学生家长充分知晓自身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中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通过学习宣传,使全院学生及家长知晓率达100%。

另外,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把11月、12月定为我院宣传《条例》活动月,各个班级应将《条例》学习宣传工作作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签名活动、张贴横幅等方式进行学习宣传。相信,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我院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会有一个显著的提升。

文/图历史与社会学院 审核/申满秀

12级历史二班主题班会现场

12级文化产业班主题班会现场

2014年12月02日 20: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