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根据教育部的安排部署,我校顺利完成2014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此次考试是我校首次举行,1611人报考,共计3490个科次,考场数累计119个,考试工作人员达350人次,考试分三个批次在我校文韬苑教学楼进行。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考务工作的指示精神,各司其职、认真负责。考试当日,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领导来我校巡考并现场指导考试工作,确保了考试圆满完成。
为切实做好我校首次教师资格考试,学校教务处10月30日上午在教务处会议室专门召开了“2014年1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协调会”,教务处副处长刘宪帮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了《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及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 》(黔招考成〔2014〕16号)及《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11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贵师院发〔2014〕144号)等文件精神,刘宪帮在会上传达了副校长令狐荣锋对本次考试工作的指示和要求,成立了考务组、保密组、后勤组、信息网络组、纪检组、保卫组等相关职能部门。10月30日下午在学术讲堂召开监考教师考务培训会,组织全体考务人员及监考教师学习了《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细则(笔试部分)(试行)〉的通知》(黔招考成〔2014〕3号)文件精神,明确了考务、监考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本次考试的平稳实施。
新闻链接: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审核/刘宪帮

考务协调会现场

刘宪帮在考务培训会上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