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书记王之瑞一行参加贵州省廉政理论专题研讨会

时间:2016-10-13 14:48    点击:
备案编号:2016101902撰稿单位:经济与政治学院发布单位:宣传部
技术录入:陈璐、张怀芬责任编辑:孙秀华

   本网讯 10月12日,校纪委书记王之瑞、经济与政治学院院长程艳萍参加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专题研讨暨优秀理论成果颁奖会议,会议在贵州师范大学举行,由贵州省纪检监察学会主办,贵州省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基地(贵州师范大学廉政文化理论研究中心)承办。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中国纪检监察报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市社科院、省纪委、省教育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委党校、省纪检监察学会、省属国有企业纪委、县级纪委、省直属高校纪委以及省内有关专家学者100余人参加。

中国纪检监察报理论编辑部主任王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导师任建明、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党委书记孙壮志讲话。贵州省纪检监察学会副秘书长广佳、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袁柏顺、铜仁市纪委书记郭智敏、重庆市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部副部长文丰安、贵州省委党校副校长汪建初、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杨军、贵州省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李运才、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范电勤分别作交流发言。

与会专家从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两个层面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大家一致认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要落实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握好“纪”与“法”的关系、“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关系、“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第一种形态与其他三种形态的关系、“从严性”和“政治性”的关系;解决好认识上的偏误、执行上的偏差、责任空转、方法不准和界定不清等问题,切实做到纪法分开、纪严于法。

中央纪委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调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理论创新,也是纪律监察工作的重大突破

文/图 经济与政治学院  审核/周永杰

研讨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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