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我校喜获“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此次评选从2017年5月开始,由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开展“评选表彰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标准如下:在企事业单位中,评选表彰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400个;在历次表彰的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中,评选命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100个;在省级以下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及其成员单位中,评选表彰全国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00个。
此次获奖,是对我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肯定。未来我校将继续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推进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努力推动民主管理深入发展,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教职工队伍、促进我校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文/图 校工会 审核/许丽君
先进单位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