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迎接和庆祝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5日下午,职业技术学院在会议室开展了教职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学院”主题活动。职院全体教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侯晓薇带领全体教职工宣读了宪法宣誓誓词,传达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黔教法发〔2014〕338号)、《贵州师范学院“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贵师院党政办发〔2014〕66号),要求教师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同时,侯晓薇要求辅导员在各班级开展学法主题班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让每个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使宪法观念深入人心。
设立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广大教职工生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一次实际行动。伴随着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职业技术学院还将组织一系列宣传学习活动,帮助师生进一步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将宪法信仰植根于内心,积极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文/图 职业技术学院 审核/侯晓薇
学习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