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

时间:2015-06-03 18:20  点击:

世界环境日为每年的6月5日,它的确立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它是联合国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高政府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并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每年6月5日选择一个成员国举行“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发表《环境现状的年度报告书》及表彰“全球500佳”,并根据当年的世界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热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世界环境日”主题。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并提出将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同年10月,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接受了该建议。世界环境日(World Environment Day),是联合国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高政府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并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
联合国系统和各国政府,每年都在6月5日的这一天开展各项活动来宣传与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每年的年初公布当年的世界环境日主题,并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发表环境状况的年度报告书。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在这期间发布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国从1985年6月5日开始举办纪念世界环境日的活动,以“青年人口,环境”为主题 。自此之后,每年的6月5日全国各地都要举办纪念活动。1993年北京被选为举办庆祝活动的城市,其主题是“打破贫穷与环境的怪圈”。[1]2014年4月修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二条: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由来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日益严重,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逐渐为国际社会所关注。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及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计划”,提出“为了这一代和将来世世代代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口号。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在全世界范围内研究保护人类环境的会议。
出席会议的113个国家和地区的1300名代表建议将大会开幕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中国代表团积极参与了上述宣言的起草工作,并在会上提出了经周恩来总理审定的中国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32字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同年,第27届联合国大会根据斯德哥尔摩会议的建议,决定成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并确定每年的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要求联合国机构和世界各国政府、团体在每年6月5日前后举行保护环境、反对公害的各类活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也在这一天发表有关世界环境状况的年度报告。
    主要意义
    地球是人类和其他物种的共同家园,然而由于人类常常采取乱砍滥伐、竭泽而渔等不良发展方式,地球上物种灭绝的速度大大加快。生物多样性丧失的趋势正使生态系统滑向不可恢复的临界点,如果地球生态系统最终发生不可挽回的恶化,人类文明所赖以存在的相对稳定的环境条件将不复存在。
    世界环境日的意义在于提醒全世界注意地球状况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要求联合国系统和各国政府在这一天开展各种活动来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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