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宪法日——写在第四个宪法日到来之际

时间:2017-12-04 12:54  点击: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指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宪法奠定了宪法的基本框架,宪法在中国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承担着无比重要的责任,她高高在上,却又脚踏大地,她至高无上,不仅在于出身,还在于她承担着一个时代使命,肩负着一个时代的方方面面。她若即若离,出现在每一处需要她的地方,却又是那么的朦胧,捉摸不透,她有她的威严,亦有她的柔情,她记载了四次与时俱进的自我完善,犹如镌刻其上历史剑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她象征着一个民族的骄傲与骨气。中华民族在曲折中前进,宪法也在曲折中不断完善。正因为如此,这样的宪法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通过了全国认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以弘扬法治精神。

2014年宪法日主题“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2015年主题“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2016年主题“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法治观念逐渐深化,弘扬法治精神的理念始终贯穿,让法治走进千万人民的心中,让依法治国的政治理念早日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努力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骑在人民头上的人民把他摔垮,给人民做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永远牢记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永远记住宪法的规定,永远牢记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建立宪法监督制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时代的号角早已吹响,法治理念也应当传遍神州大地,2017年的国家宪法日注定将是不平凡第一天,所以我们期待,我们憧憬,我们真挚的道一声“你好,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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