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及规范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18-10-26 17:59    点击:
备案编号:2018102607撰稿单位:宣传部发布单位:宣传部
技术录入:林佳莉、马丽莉责任编辑:孙秀华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高校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10月26日上午,由贵州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主办、校院电视台承办的主题为“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及规范普法宣传”活动在鉴湖旁进行。本次活动旨在大力推进我校师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走向新台阶,增强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由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两部分组成。

活动伊始,各部门成员积极有序地搭起了帐篷,完善相关宣传资料,随即进行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现场迎来了众多同学的咨询,宣传工作人员积极认真地对前来咨询的同学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并指导他们在相关网址学习《通用规范汉字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文化的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是促进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作为当代大学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是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表现,更是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使得我校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取得了新进展。同时也提高了我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水平,更加丰富了我校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文/图 文琴芬   审核/邹晓青

活动现场引来众多同学咨询

宣传者朗读宣传稿件

宣传者认真进行宣传

宣传者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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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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