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约定中展现责任与担当——后勤处组织学习贵州师范学院物业管理合同

时间:2021-06-09 09:53    点击:
备案编号:2021060902撰稿单位:后勤处发布单位:宣传部
技术录入:周喜责任编辑:严兴诚

本网讯 为在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教育中,不断提升学校物业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更好的为师生办实事解难事。6月8日,后勤处组织开展《贵州师范学院物业管理合同》专题学习,后勤处各科室负责同志,深圳航天物业有限公司贵州师范学院项目部主管以上负责人,后勤处相关科室全体成员参加学习和交流,后勤处处长赵刚主持会议。

本次学习会对合同考核内容、评分细则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解读,对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标准及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费用、双方权利和义务等作了再次明确。会上,物业公司负责人在认真学习该合同后表示,物业公司对标合同提出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以后的物业服务工作中将会按照合同约定严格落实有关工作,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提供更加优质、专业的服务。

会议强调,学校物业服务是后勤服务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四有”美丽师院的重要保障,代表着学校的外在形象。一是物业公司要紧紧围绕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通过具体行动体现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管理育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从严格履行合同、制度执行、日常绿化保洁、人员配备和培训等方面认真梳理问题,明晰工作职责;二是后勤处及物业公司负责人要将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及有关标准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物业公司要充分利用例行会议,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学习;三是在履行合同时要遵规守约才能行稳致远,要以合同为范本,恪尽职守,后勤处及物业公司均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各自权利义务与工作职责;四是要以服务好全校师生为共同目标,树立履职尽责才能长久合作的价值理念,携手前行,在助力学校高质量跨越发展进程中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美丽校园。

文/图 张舒玉  审核/赵刚

组织学习贵州师范学院物业管理合同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活动日历
温馨提示

欢迎广大师生对学校网站的功能、栏目、内容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杨晓含

联系电话:85816683

电子邮箱:xcb@gznc.edu.cn

  • 精彩推荐
  •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