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7年8月29日下午,我校2017年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明理楼文学院会议室召开,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成员及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郁钟铭主持。
校领导高度重视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的制定工作,细则的制定经过广泛、深入的意见征求和科学、合理的论证。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贵州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贵州师范学院2018届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6月9日召开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该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于会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科学论证,在原稿的基础上,形成了《贵州师范学院2018届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
会上,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熊世桓对《贵州师范学院2018届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情况及相关内容进行说明。
在对《贵州师范学院2018届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详细解读后,委员们畅所欲言、字斟句酌地逐条讨论,对部分细则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全体审议通过。
最后,郁钟铭宣布原则上同意此稿内容,并对会议后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次会议通过的《贵州师范学院2018届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审议结果,对细则进行修改,并送由法律专家进行审核后正式发文。
文/图 教务处 审核/熊世桓
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郁钟铭讲话
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副校长郭文讲话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