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语言文字 政策法规及规范

时间:2018-09-29 18:11    点击:
备案编号:2018092912撰稿单位:文学与传媒学院发布单位:宣传部
技术录入:陈璐、李旭红责任编辑:孙秀华

本网讯 9月28日,文学与传媒学院组织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及规范。

学习会上,文学与传媒学院党委书记韦丹领学了《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等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及规范要领。韦丹指出,熟悉掌握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及规范是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前提,教师应该自觉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使用规范文字,让规范的语言文字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根据《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及《贵州师范学院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使学院教师进一步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更好的掌握汉字规范标准,学院通过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集中学习培训,学院集中学习及教师自学等形式,深化教师对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及规范的学习。

文/杨兴萍 图/曾润  审核/韦丹

语言文学规范学习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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