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理论周刊刊发我校老师卢勇理论文章《用法治呵护乡愁》

时间:2019-11-06 17:5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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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乡村振兴战略,更需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记得住乡愁,充分体现了对自然环境的尊重,对人文传统的尊重,对人们精神情感生活的尊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需树立对私权利充分尊重的法治理念,突出法治建设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全民守法”观念,改变居民的行为方式,在依法实施与展开乡村振兴战略对乡愁的保护与维系中有所作为。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总体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虽不见“记得住乡愁”的字眼,但细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的原则、要求与举措等,无不是对“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体现与保障?法治建设在依法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对乡愁的呵护与维系应有所作为也能有所作为。

树立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以人为本,是乡村振兴进程中必须始终坚守的原则与底线。以人为本,从本质上都是源自对居民私权利的尊重。而法治精神中固有的内在的重要的品质,即对私权利的充分尊重,这与“记得住乡愁”内在的精神实质不谋而合。可见,“以人为本”是法治精神必然的内在要求。如此而言,“记得住乡愁”所要实现的精神自由,亦是法治建设需要达致的目标,二者应内在地统一于依法有序地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法治建设理应为实现“记得住乡愁”保驾护航。

突出法治建设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毫无疑问,乡村振兴需仰赖法治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对乡村村容村貌改造,村规民约的制定,乡风文明的引导等需要多听取乡民意见,对来自基层的声音与诉求予以充分的尊重,充分发挥乡民自治、乡贤德治的治理功能。另一方面,需不断提高乡民们的法治素养与法治实践能力,为“记得住乡愁”提供足够的法治保障。

强化全民守法观念,改变居民的行为方式。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不仅要靠政府的科学规划和实践,也有赖个体的规范的日常行为与良好的生活方式。作为对个体日常行为的规范与塑造,最高的境界是个体的自觉,主要依赖个人的自我生成与内固,但在尚未达到自觉状态的个体更多的则是通过训诫和惩罚,来达到对规则和规律的理解和强化。因此,在施行乡村振兴战略中,更需在法治的框架和视野下,强化和加固居民的守法意识,并使之内化到居民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中,使之内化为居民的良好的行为习惯。

阅读地址:http://szb.gzrbs.com.cn/gzrb/gzrb/rb/20191106/Articel12005JQ.htm?from=single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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