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喜获“模范职工小家”“职工书屋”荣誉

时间:2016-03-18 17:48    点击:
备案编号:2016031806撰稿单位:艺术学院发布单位:宣传部
技术录入:张怀芬责任编辑:孙秀华

本网讯 在学校和校工会的带领下,贵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获得贵州省总工会颁发的“模范职工小家”和“职工书屋”荣誉。我院工会充分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大职能,立足创新,发挥优势,主动作为,更好地融入教育事业,彰显了工会组织在学院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艺术学院职工小家成立于2014年10月,命名为“杏坛小驿”杏坛是为纪念孔子讲学而建,孔子第四十五代孙孔道辅监修孔庙时,将正殿后移,除地为坛,环植以杏,名曰“杏坛”,因此有代表教师的寓意,小驿则表现了其休息温暖的意义,小家总面积约35平方米,实行每天面向艺术学院教职工开放;现有书架4组,图书300多册,报刊数量6种类,电子印象制品40多张,所有图书、杂志、报纸免费供职工借阅,沙发三组,电暖炉,微波炉,茶几及收纳箱等俱全。近年来,艺术学院不断推进职工小家之建设

获得的荣誉称号既是对工会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工会工作的鞭策,艺术学院工会将更加积极履行工会各项工作职能,团结动员全院职工为艺术学院新一轮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文/图 艺术学院  审核/马关辉

荣誉表彰

艺术学院职工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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