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合作处组织学习杨明同志先进事迹

时间:2020-10-13 20:31    点击:
备案编号:2020101320撰稿单位:对外交流合作处发布单位:宣传部
技术录入:刘欢责任编辑:冯建国

本网讯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10月12日,对外交流合作处召开处室会议学习杨明同志先进事迹,张瑶处长领学,全处人员认真学习人民日报刊登的《为了这群山里娃--记贵州省黔西县山区支教老师杨明》文章,并在会上交流了学习体会:

教师必须有高尚的品德。教师职业的最大特点是培养、塑造新一代,自己的道德品质将直接影响下一代的成长。因而教师必须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纯洁美好的心灵。在工作中,教师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必须耐得住寂寞,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正如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所说的“捧得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教师对学生要有一颗慈母般的爱心。教师对学生慈母般的爱心应来自对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在日常教学中,教师如像母亲一样,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帮助学生,才能极大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使其在学习上有无穷的力量源泉。

最后,通过学习,全处人员纷纷表示,作为学校教职工的一员,在今后工作中首先应该以杨明教师为榜样,学习他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崇高境界。学习他以德立教、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真正做到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扎扎实实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学生做好服务工作,为学校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文/杨晓含 图/万艺林 审核/张瑶

张瑶领学杨明同志先进事迹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活动日历
温馨提示

欢迎广大师生对学校网站的功能、栏目、内容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杨晓含

联系电话:85816683

电子邮箱:xcb@gznc.edu.cn

  • 精彩推荐
  • 热点阅读